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毕玉成    
发布时间:
2017-03-23    
点击次数:
142    

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79)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17年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这是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一项重大的荣誉,对申请者本人、学校均有重要的意义,请各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申报。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院推选,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具体表格及要求见附件1工程教指委秘[2017]9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rar、附件2工程教指委秘[2017]9号-2 附件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doc、附件3工程教指委秘[2017]9号-3 附件3: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4工程教指委秘[2017]9号-4 附件4:事迹介绍(模板).docx,请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三、时间安排

根据工程教指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我校选拔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331日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行政楼607),PDF电子版发送至yujixian@upc.edu.cn。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有参评者签名和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及签章;

2. 41-9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 410--412日:学校将拟推荐人员上报工程教指委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俞继仙 86980961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