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在2017年继续开展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我校参赛作品选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6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二、材料要求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件)。 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主要有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4.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2017年4月18日上午11:00前交到党委研工部的办公室(行政楼601-2室)。 三、其他 1.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院部内按照专业方向初评排序,上交材料。 2.校内选拔赛奖项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的比例设置,由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出;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评比。 3.若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研工部周世光,电话86981515。 附件:申报评审书.doc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3月30日 |